美容服务乃一种明确界定的合同
法律关系,实质上属于一项
服务合同范畴之内。
所谓服务合同,乃是指两方
当事人共同约定并
协商一致,由其中一方依照对方所提出的要求,履行一系列约定的服务事项或者完成具体的、客观的服务行为,而作为
对价,另一方则需要向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
在美容行业内,若美容机构的服务行为未能按照先前约定的标准进行提供,便可视为构成了一种
违约行为。
在此情况下,由于存在违约现象而引发的美容相关
纠纷,理应以退还
消费者已实际支付的
医疗费用作为主要
赔偿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
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
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
赔偿损失;(九)支付
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
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