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可分为法定免责事项与约定免责事项两大类别。
(一)法定免责事由系由国家法律明确制定,无需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便能予以引用的免责事由,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不可抗力事件;
而(二)约定免责事由则是决定于当事人之间自愿商定的免责条款。
依照我国现行的2021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第一款的具体规定,若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应依据该不可抗力事件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部分或全然免除其相应的责任负担,但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况除外。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对方进行通报,以便尽可能地减轻可能对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还需在合理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