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若有一方不幸离世,其所生的子女有权选择继承并沿用在世另一方的姓氏,这是因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既可跟随父亲的姓氏,亦可继承母亲的姓氏。
对于尚未年满十八岁的人群而言,如欲变更自己的姓名,则应由本人或其合法监护人(即父母)向相关户籍登记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正式的姓名变更登记;
而对于已然成年却想要改变名字的人士来说,相应手续亦需由本人亲自向户籍单位提交变更申请,办理更名注册事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