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担保案件中,担保人负有的职责如下所述:
若同一笔债权同时存在保证及物的担保两种方式,则保证人仅需就物的担保之外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若当事人未能对保证担保的范围达成明确共识或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况,那么保证人需要负担起全盘责任来为所有债务负责。
此外,在保证期间内,若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保证人仍需在原先保证担保的范围之内继续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