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方面存在问题者同样拥有与他人缔
结婚姻关系的权利,然而,在此之前,他们有义务向自己的配偶坦诚地告知其病情。
若在双方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其中一方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疾病,那么他或她就必须在办理
结婚手续之前向对方披露这个事实。
反之,如果故意隐瞒了这一重要信息,那么另一方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申请撤销这段婚姻。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
撤销婚姻的时间限制为自得知或应当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的一年之内。
《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
重大疾病的,应当在
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
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