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并不属于正式的罪行称谓。
犯罪预备是指在实施犯罪之前,行为人为达成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准备活动,包括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等方面。
然而,由于行为人自身以外的原因而无法按照预设计划开始实施犯罪的情况,也被称为犯罪预备。
对于这种预备犯,我们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真正开始实施犯罪,并未对社会造成实质性的危害,因此,我国刑法亦有明确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参照已经完成犯罪的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