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醉驾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相关人员将被交管部门强制约束到意识清醒为止,并对此进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肃处理,同时,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接下来的五年时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那些醉驾运营机动车的,将面临更加严格的处罚——被交通管理部门强制约束到意识清醒为止,同样需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之后的十年时间里,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即使重新获得了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得再从事任何形式的运营机动车驾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