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被征迁
房屋所有权属于老年人的情况下,被征迁房屋所产生的
拆迁补偿将归属老年人所有。
倘若老年人不幸去世,则该笔拆迁
补偿金将作为遗产,按照
法定继承原则分配给各合法
继承人。
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
房屋征收部门应根据相关
法规,与被征迁房屋所有者就以下关键性事宜达成共识且签订补偿协议:
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及支付期限、用于
产权调换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或周转用房、因停产停业而造成的
经济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等。
关于房屋
拆迁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十一个环节:
首先,申请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其次,由拆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第三,经审核无误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四,发布《拆迁通告》;
第五,选定并确定评估机构;
第六,入户进行详细调查;
第七,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第八,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第九,签订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发放、领取补偿款项;
最后,实施房屋拆除工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
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