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我们亟需了解如何计算赔偿金额的问题。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
第一,医疗费用主要依据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正式收据来确定具体的金额;
其次,关于误工费,则需要结合受害者的误工期限以及收入情况来综合评定;
再者,交通费的支付,根据的是受害人和其必须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确切费用;
最后,对于其他相关费用,也有各自的计算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