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解除之要件,当事人可自由予以协议设定。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五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凡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均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双方当事人亦可共同议定一方解除合同时所需满足之特定条件。
当符合所约定解除事项时,解除权人即可行使该权利,解除合同法律关系。
此外,在同一部法典的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中也提到,合同解除之后,若有尚未履行部分,则应立即停止履行;
而对于已履行部分,则需视其实际履行状况及合同性质,当事人有权选择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适当补救措施,且还享有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