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履行
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女性无须
主动提出离婚请求,仅需通过解决
同居关系即可实现退出。
在这一过程中,男女双方各自拥有的资产将归属于其个人所有;
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男女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处理,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就共同拥有的不动产或动产采取分割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分割可能导致价值减少,也必须对实物进行分割;
而如果分割将会导致价值严重受损,那么应当对折现或拍卖、变卖所得的款项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