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户口落在男方家庭的情况下,如若在
离婚之初,孩子尚未达到两岁的法定年龄,法律将优先考虑将
抚养权判给母方;
但如果孩子已经跨过了两周岁,父母双方对于孩子未来的
抚养事宜难以达成共识的话,则应依据法律条款,经由有
管辖权的法院,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做出最有利于
未成年人利益的裁决。
而当孩子年满八周岁之际,法官应充分尊重并考虑他们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