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已经脱离共同犯罪组织的成员,其应该受到如下处罚措施:
在通常情况下,该脱离者并不需要为其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所实施的任何行为承担共犯责任。
然而,关于其在脱离之前所做出的行为,根据司法实践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倾向于给予豁免处罚。
从理论层面来看,这类脱离者的行为可以被视为着手实施犯罪之前的预谋或者准备阶段的活动,他们对公共利益的危害程度并未达到实际威胁的地步;
此外,这些脱离者往往是主动放弃了犯罪意图,因此他们的主观恶意相对较轻。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