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夫妻间财产分配所遵循之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平等原则,即男女双方应享有同等的权益;
其次是保护子女健康成长并兼顾女方利益的原则;
再者是有利于日常生活便捷的原则;
然后是不得滥用权利的原则;
最后是对于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因损耗、损害或消失的夫妻一方所属财产,另一方不应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