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未确定
行为人间接知晓相关事宜且无法作出
犯罪的故意推断情况下,这并不构成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行,自然无需考虑涉及到
刑事犯罪而承受牢狱之灾。
2、然而,若存在充足
证据确证行为人明确了解潜在风险,但同时存在能推翻这一结论的非直接证据,证明其实际上并非知晓或无意参与,那么该行为人便不应受到协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罪名的指控与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
无罪判决;
(三)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
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