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乃是一种严重违反我国
刑法规定的
犯罪行为,对于此类罪犯,法律将依法给予严厉制裁。
具体而言,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而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直至
终身监禁,甚至
死刑。
这里所谓“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涉嫌非法买卖或运输核材料数量巨大者、频繁进行非法买卖及运输核材料且屡教不改者、同时涉及买卖与运输核材料者、所涉非法买卖、运输的核材料被他人滥用,严重
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者以及出于其他
犯罪目的,从事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活动等情况。
此外,若为
单位犯罪,则应对该单位施以
罚金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亦应按照上述规定予以相应惩处。《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
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