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企业转让不良资产之时,我们应对其作出的处理原则予以明确规定,即须采用竞争性文件和报价的方式来实现。
2.对于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其处置工作应坚决杜绝任何的暗箱操作行为,严格禁止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私自处置或内部交易行为。
为了确保此项事务的公开透明化,我们可以利用招标投标这一制度工具,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准则,按照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在这过程中,至少需有三家(含三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者的行为视为有效行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公司转让不良资产时,原则上应采取竞标、竞价方式。公司在处置资产的过程中应及时取得有关评估、竞标、竞价、公示、公证的法律文书。公司资产处置必须杜绝暗箱操作,严禁私下处置和内部交易。公司以招标投标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可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至少有3家以上(含3家)投标人投标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