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十七周岁的
未成年人应承担完全的
刑事责任。
对于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的罪行,最高
刑罚是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同时需要单
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17周岁的未成年人在
定罪量刑时可以依法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理。
所谓“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明晰他人可能通过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且
情节严重的行为。
关于该
罪名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犯罪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已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可以成为本罪主体的单位;
其次,
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心态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将会对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产生负面影响,但仍抱持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另外,本罪还要求
行为人必须明确知晓或应当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最后,犯罪客体方面,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任何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都必然会破坏稳定、健康、有序的信息网络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