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下信用卡诈骗罪并受到刑事制裁之后,当事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其所拖欠的债务将持续存在。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该行为主要表现为个人或团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信用卡管理法规进行了违反,通过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来获取不正当财富,并且须达到一定犯罪金额才能构成此种罪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犯罪金额达到较大标准,则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若犯罪金额巨大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若犯罪金额特别巨大且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