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企业拆迁专题 > 厂拆迁怎么赔

厂拆迁怎么赔

依据中国国家现行法令《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进行工业厂房的拆迁时,必须对于被拆除建筑的以下部分给予充分补偿:
首先是被征收房屋自身价值的补偿;
其次是由于征收房屋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问题所需要的补偿费用;
最后,还需对因征收房屋导致的停产停业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适当的赔偿
在此,特别强调因征收房屋产生的搬迁行为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有义务向被征收人支付相应的搬迁费用。
若被征收人选择了新房产权置换的方式,那么在新产权调换房屋正式交付出租之前,房屋征收部门有责任继续支付被征收人所需的临时安置费用或为其提供合适的周转过渡性居住场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最新修订:2024-05-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