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和之后取得的性质判定标准如下:
婚前购置的房屋一律被视为个人财产;
然而,在双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该财产便转变为共同所有的财产。
但是,在此基础上,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其他特别的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以及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