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提供代理诉讼案件服务之相关收费标准如下:
(1)依照审判程序先后阶段来确立服务费用。
具体收费方法可分为两类:
①以案件数量为计价单位计算,服务单价为每件3000元至15000元;
②按标的额百分比来计算,涉及到的标准有四档:
当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包含10万元)时,收取标的额的10%作为报酬,最低收费则设定为3000元;
若标的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同样包含100万元)时,收取标的额的6%;
以此类推,当标的额跨越100万元并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范围内(同样包含1000万元)时,只收取标的额的4%作为酬劳;
而如果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这一大关,我们将仅收取2%。
收费规则是按照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争议标的额的差额累计来进行计算的。
(2)对于再审与申诉案件,我们也将遵循同一审判阶段所制定的收费方式以及相应的收费标准,来收取律师服务费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
(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