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非法侵袭乃是故意伤害事件发生的先决条件,因此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的行径并不单独构成犯罪并需加以刑罚制裁。
然而当此种行为伴随故意伤害之意图时便成为犯罪行为,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处罚;
若造成他人重伤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导致他人死亡或用极端残忍手法令他人致残严重者,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或死刑。
至于故意毁坏财物犯罪一事,其刑责范围如下所示:
案情涉及财物损失达五千元以上,或者破坏次数超过三次,抑或是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以及其他情况严重者,均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惩罚;
而涉及财产数额巨大或情况特别严重者,将被判定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连续毁坏公私财物之类的罪名,即所谓故意毁坏财物罪,通常针对那些蓄意破坏公共或私人财产权的行为。
这种罪行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公众与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凡涉列下列任何一种情境的,都应该裁定其是否应当接受追究,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便应发起调查:
(1)财物损失高达五千元以上;
(2)一年内破坏财物达到三次以上;
(3)纠集三人或以上公开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4)其他同程度上严重的情况。
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相关的司法解释已经做了明确规定,即在被害人的财物被故意毁损的情况下,受害方能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若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定有必要追究此罪行,那么它们将会对此案展开深入的侦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