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的法律
法规,构成
轻伤的伤害案件,应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
然而,对于那些犯案后能够
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司法机关将视情况对其予以从宽
处罚,即减低处罚的程度;
如果
犯罪分子还有
重大立功行为的话,那么他们完全有可能获得减轻甚至免予
刑事处罚。
此外,如果罪犯与受害者之间能通过协商解决,并达成正式的
经济赔偿协议,那么这无疑是争取轻判的重要途径,因为在
诉讼过程中,法院也会依据相关事实,给予轻判的裁决。
最后,如果
犯罪情节非常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并且不符合其他犯罪要件,那么,即使
涉嫌犯罪,也不能被定罪惩罚。
对于这些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
刑法规定不需要被判处
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案例,由人民检察院做出不
起诉的决定便已足够。《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