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同能否被认定为无效,这项决定权理应归属于人民法院。
换言之,只要是根据相关法律程序而得以建立的合法合规的合同,它从诞生的那刻起便具备了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实效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任何方当事人期望对合同的效力进行确认,那么他必须寻求由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和判决。
即便行政机构所作出的认定遭到了某些人的质疑与反对,他们依然有权诉诸于法院,寻求公正的裁决。
此外,当依据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要求,合同需要履行某些如审批等手续时,应当按照既定规则进行办理。《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