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在职职工在医院进行门诊治疗时,其报销比例将能够高达百分之七十以上;
而对于已经退休的人士来说,他们的报销比例更是能够达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此外,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患者,其报销比例则皆为百分之九十。
另外,北京市的门诊费用封顶额度设定为两万元人民币。
在涉及到住院医疗这一方面,该市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能够达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相应地,退休人员的住院报销比例也能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甚至最高可攀升至百分之九十九点一。
值得一提的是,住院费用的封顶金额被设立为五十万元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