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而言,婚姻
存续期中所积累的财产应视作夫妻的
共同财产,相应地,所背负的
债务亦然。
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无论是财产还是负债,均须经过夫妻双方协议商榷或由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进行裁定,决定其共享或者分别偿还的方式。
若妻子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所产生的
信用卡债务,且该笔债务未超过其信用额度,那么这便可视为婚内债务。
然而,若该笔债务超出了信用额度并且
数额巨大,同时被银行认定为恶意透支行为,而您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明这些恶意透支的款项并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支出,那么法院可能会将此类债务判定为非
夫妻共同债务。
反之,若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则此类债务很有可能仍需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