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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愿承担抚养费在哪里起诉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父母在离婚之后仍需对未成年子女承担起抚养义务,若有一方未能切实履行该项责任,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可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诉讼并主张强制执行
2、以孩子的名义起草一份起诉状,明确请求事项为向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追索抚养费
3、将起诉状递交至孩子父亲常住地的法院,同时支付约20元人民币作为立案费用;
4、法院将进行开庭审理
5、在开庭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工作,包括离婚协议书或生效判决书等;
6、如您有意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案,建议尽早与律师取得联系并进行咨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规定,夫妻离婚后,子女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则应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具体的费用金额及支付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在此基础上,子女在必要时有权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原有协议或判决所约定数额的合理诉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新修订: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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