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规定,当事人仅可单独就解除其婚姻关系提出申请,不可单独完成离婚手续。
若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达到离婚目的,则必须由双方共同赴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
而如果决定采取诉讼手段来解决离婚问题,倘若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离婚,另一方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寻求法律帮助。
2、在审理涉及离婚的案件时,人民法院应首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以期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然而,若经调解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例如存在与他人同居、重婚行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情形,且调解无果,那么法院将依法判决准许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