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一般案件的基本收费标准如下:
案件类型(以每宗计)为民事案件:
1,500元;
行政案件:
2,000元;
刑事案件:
3,000元;
仲裁案件则参照该标准收费,即为3,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同性质的案件,其收取费用的具体标准将会有所差异:
1.首先,对于简单诉讼案件,其收费标准可以在此基本标准的50%的幅度内进行灵活设定;
2.其次,对于疑难复杂案例或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其收取费用的标准可以在上述基础标准的三倍范围内进行自由设定;
3.最后,若是涉及到特有涉外因素的案件(例如,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署地以及合同履行地位于境外,又或者适用外国法律解决),其收取费用的标准同样可以在上述基础标准的五倍范围内进行调整;
将这些因素联合考虑并执行时,实际收费标准通常不应超出上述标准的十倍。
需要强调的是,关于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性案件的判别基准,具体细节将由所在省份或省辖市的律师协会另行制定颁布。
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经济案件的代理费用除了按照之前提到的无财产纠纷案件的基本收费标准来确定之外,还应当根据下面的比例额外收费,即采用累进制度来计算,这一比例根据争议财产标的额的不同而异:
1.当争议财产标的额低于1万元(包含1万元)时,收费比例为100%;
2.当争议财产标的额从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包含10万元)时,收费比例为4%;
3.当争议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包含50万元)时,收费比例为3%;
4.当争议财产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含100万元)时,收费比例为2.5%;
5.当争议财产标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包含500万元)时,收费比例为2%;
6.当争议财产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含1000万元)时,收费比例为1.5%;
7.当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时,收费比例则豁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