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嫌逃税漏税的员工,将采取如下严厉处罚措施:
首先,对于因个人行为而导致税收未足额缴纳或少于应当缴纳数额的情况,相关税务机构将会负责追缴其应缴纳的税款以及滞纳金,同时对该员工实施罚款;
其次,当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并且占到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甚至更高比例时,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相应罚金;
最后,若员工所涉及的逃税漏税数额极为庞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那么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即被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