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牵涉到离婚时涉及到的信用卡信用卡债务之偿还事项时,首先需要对其性质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明确的界定,区分出这笔债务究竟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抑或仅限于个人的债务责任。
若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则夫妻双方均需共同承担清偿义务;
反之,若是其中一人或双方的个人债务,则应只有该人独自承担还款责任。
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则包括以下几项具体行为导致的债务:
选购家庭生活必需品产生的费用、家庭生活支出所需负担的债务、修建及购买房产所需承担的相关债务、为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并赡养父母职责所需资金产生的债务等。
此外,如患者或另一一方为了治疗疾病形成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同意参与文化教育、娱乐或体育活动所需花费的开销亦含有夫妻共同所需承担的债务。
同时,一方或双方以个人身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从中获取的收益却被用作维护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开支的债务,也包含在婚姻共同负债之中。
而在日常生活中由于遭受侵权而需要的赔偿责任,同样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分担。《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