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赔偿责任方向受害人支付的赔偿费用在涵盖的具体项目方面,主要囊括了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医疗领域的相关费用、受害人因为伤势原因而产生的误工费用、对此期间进行必要照顾的护理费用、受害人为配合治疗而产生的交通费用、为其提供饮食居住场所的住宿费用以及在医院住院期间必须的餐饮费补助。
同时,对于那些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进入伤残状态的受害人来说,需要额外支付的是因残疾程度等级不同所对应的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材费,以及社会福利机构可能需要为他们支付的抚养负担,即被扶养人生活费,此外,对残疾患者来说,治疗过程中的康复护理以及后期的进一步治疗费用也是同样应该由赔偿责任方承担。
2.当受害人由于身体受伤而导致残疾之后,其所需的额外赔偿也要得到赔偿责任人的认同与赔偿。
这些额外的补偿费用包括的具体项目如下:
针对残疾情况所需的康复费用、因康复需求而产生的护理费用、以及后期可能因持续治疗而产生的续发病症的治疗费用。
所以,赔偿责任人有义务毫不犹豫地对此类费用作出合理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