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放心,通常情况下银行并不会对涉嫌故意透支的行为进行诉讼。
然而,当持卡人因失业、患病或遭遇意外无法及时支付信用卡款项时,应尽早与银行信用卡中心取得联系,向其阐述自身经济困境,明确表示拖欠款项并非蓄意为之,并积极提出延迟还款及减免利息的申请。
基于这些主动表现以及过去良好的信用纪录,许多银行都会考虑给予延期还款服务,并与借款人一同商讨出双方均能接受的还款方案,包括延迟期限、利息折扣、每月还款金额等事项。
在此种情形下,只要胆大心细地与银行接触,找到合适的解决途径并得到银行许可的延期还款,便可避免在人生信贷历史上留下负面记录。
但请注意,将来务必依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如因平时疏于关注还款事宜而造成的逾期现象,发现问题后要尽快全额偿还欠款。
随后需拨打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话,澄清非故意拖欠,若以往无任何不良记录且逾期时间短暂,只要之后还款表现良好,或许可以避免被计为不良记录。
日后务必要认真对待银行的账单提醒以及催收信息,防止进一步出现逾期现象。
此外,值得广为知晓的是,信用卡还款信息会被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连续记录达24个月份。
换言之,由于信用卡违约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将在征信系统中保存长达两年的时间。
如果停止使用该卡,相应记录也不会再被滚动更新,反而会长时期保存下去。
为此,即使信用卡发生逾期还款,在清偿全部欠款后也不宜立刻注销卡片,而应当继续正常使用直至超过2年,在此过程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以通过连续记录冲淡先前的不良纪录,从而实现自我挽回。《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