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遭遇朋友借款未予偿还之状况,作为债权人,首先应当理解并探寻其暂无还款能力之缘由,随后尝试与对方共同商讨并确定一份合理的还款方案以达成共识。
倘若确认对方蓄意拖欠,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或进行法庭诉讼,待判决生效后如仍未能实现还款,则可进一步请求强制执行。
同时,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出借方向人民法院发起民间借贷诉讼之时,务必提供充分的债权凭证,例如借据、收据和欠条等等,此外还需提供其它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