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危害公众安全罪”乃是一种广泛而笼统的犯罪类型,它涵盖了那些故意采取如放火、决堤、发动爆炸以及投放具有相应威胁性的物质等危险手段来破坏或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
按照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述,倘若此种行为尚未导致严重后果产生,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其导致他人重伤乃至死亡,或对社会公共财物造成了重大损失,那么,便应当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