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证实配偶出现外遇行为,无法维持和谐的婚姻关系,
当事人有权利选择以
诉讼或协议的方式
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双方均认同分手事实并且在
子女抚养权、
财产分配以及
债务责任等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便可以前往当地民政局
办理离婚手续;
但若是就上述事宜无法探究共识,则可寻求相关机构进行公正、公开且透明的调解工作。
如调解失败,当事人亦有权向法院提出正式
离婚诉讼请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