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诉讼离婚过程中,
监护权的归属通常取决于
当事人之间的同意或者法院经过审慎思考后做出的裁决。
根据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仅需当事人就未成年子女的抚育以及自身是否愿意
离婚等重大事项达成书面共识,便可提交
离婚申请进行登记。
同样需要通过对子女的
抚养问题进行妥善解决后,法院才有可能依据事实和法律,公正严肃地决定是否批准离婚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条
在离婚
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