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若并未导致任何人受伤或死亡,且当事人对于该起事件及其成因没有任何异议和争议的话,他们有权立即撤离事故现场,以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同时,他们可以自主选择进行协商解决有关损害赔偿问题。
但是,如果这些人未能立即离开事故现场,则他们应该立即向负有责任的交通警察或者是上级管理部门反映此事。
对于仅仅造成少量的财产损失且事实基本清晰的情况下,当事人需首先从现场撤离并随后展开友好协商处理相关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
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