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是侦查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涉案犯罪嫌疑人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向其支付相应额度的保证金,并提交具有约束力的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者干扰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将履行传唤时及时到达法院接受调查的义务。
这一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主要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并不需要通过严密的拘留和逮捕措施来防止其逃跑,而是需要在其行为自由方面施加必要的限制和监管的犯罪嫌疑人们。《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度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知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道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