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生存配偶可对已故配偶实施追偿权。
若其中一人离世,另一方需为婚姻存续期内产生的共同负债承担起连带偿还的法律责任。
2.其次,对于逝者个人所背负的生前债务问题,一般情况下应从其遗留下来的遗产中进行偿还。
继承人在接手并继承逝者遗产的同时,亦须承担起清偿债务的法定义务。
因此,债权人有权要求逝者的继承人在其所继承的财产范围之内,对逝者的债务进行清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