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总包商及其分包合约中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名称是相同的,然而,务必在决定进行分包之前认真审阅分包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否则可能会被视为非法分包行为而面临法律责任的风险。
根据建筑工程总承包合约中的规定,总承包商需依据该合约所附之约定,向建设单位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与责任;
对于分包商来说,他们需要按照分包合约中的规定,向总承包商负有同样的法律责任。
因此,总承包商与其分包商就所分包的工程而言,共同对建设单位承担起连带责任。《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