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犯罪案件自被
司法机关逮捕拘押起直至
定罪量刑的期限并无确切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该案在被移送至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接受审理之后,会在接收到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判决,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处理,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抢劫犯罪这种涉及到
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
犯罪行为,我们必须强调其在法律制度中的重要性,因为它是由国家公权力机关代表国家向被告人提起的
诉讼,属于典型的
公诉案件。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
民法院在接到公诉案件后,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