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处理要求如下:
当车辆驾驶员发现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现场得到有效保护;
如出现
人员伤亡现象,该驾驶员应立即展开救援行动,对伤者进行尽速救治,同时向在现场执行勤务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及时汇报。
若因救援需要而改变了现场环境,则必须对变更后的位置进行明确标注。
此外,乘车人员、过路车辆驾驶员以及过路行人也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