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事法律规定,针对诈骗公私财产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以及500000元之上的案件,应分别认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类型。
同时,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各自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联合研究并确定该区域执行的具体金额标准。
对于处于未遂状态下的诈骗行为,若其行为目的是瞄准数额巨大的财物,或涉及其他严重情节时,需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此外,如果采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现代电信技术手段对大量的人群进行诈骗,虽然其实际诈骗数额难以进行查证,但是只要具备以下任一情况,即应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超过5000条以上;
(二)拨打诈骗电话达到500人次以上;
(三)诈骗手段恶劣且带来重大影响和危害。
值得注意的是,当实施上述行为,数据量达到了前述第(一)、(二)项规定标准的十倍以上,或是诈骗手段极其恶劣、产生的危害极度严重的条件下,应当被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并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