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结婚专题 > 丈夫婚前隐瞒病史,婚姻是否有效

丈夫婚前隐瞒病史,婚姻是否有效

在众多夫妇当中,男方在婚前对自身病情有所隐瞒的情况屡见不鲜。
虽然这种行为可能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并不足以导致婚姻无效
然而,对此情况,女方仍然具有权利通过司法程序去请求法院撤销这段婚姻。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仅明确规定了下列三种婚姻视为无效:
(一)重婚行为;
(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关系;
以及(三)双方当事人均违反法定年龄标准而缔结的婚姻。
当然,如果一方在结婚之前患有重大疾病,他们应该在进行婚姻登记前主动如实告诉对方相关事实。
若未履行该义务并且故意隐瞒重要信息,那么另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撤销婚姻关系。
在此情况下,女方必须要意识到自己享有撤销婚姻的法定权利,并应在得知或理应知晓这一撤销事由后的一年之内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新修订:2024-04-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