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您在被通缉期间,我建议您避免使用此类通讯工具,以免引起警方的注意。
考虑到如今在地铁站、火车站以及酒店等公共场所均设有监控设备,一旦被通缉者行踪暴露,必定会在不久的将来落网。
因此,如果此刻能够主动归案认罪,将会获得
减轻处罚的机会。
同时,请注意,只要被您施暴的人所受伤害程度未达到
轻伤二级或以上标准,那么这将不会上升至
刑事犯罪。
但即便如此,也需要对受害者进行
赔偿以获取谅解。
然而,若情况严重并被认定为
犯罪行为,您便无法逃避
法律制裁。
在这种情况下,
自首不仅可望减轻您所面临的
刑罚负担,更有可能减少一半的服刑期限。
在决定回归社会之前,欢迎随时与我保持联系,以便寻求法律咨询和帮助。《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
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
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