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已进行过婚姻登记且未正式共同生活,那么在配偶间接受的任何礼金或礼品都被视为共同财产,且在分配此类资产时要依据其来源、数量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合理的划分;
同时,各自主导并独立购买及使用的物品,一般将归属于各自主张的人所有。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总体上必须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
当然,考虑到现实生产和生活中需求的多样性以及财产来源的多元化等状况,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亦可针对具体情况作出相应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