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司法体系下进行法律诉讼之后,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将会被暂时中止或停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面这些特殊情况都将导致诉讼时效发生中断,并从以上因素出现的瞬间或相关程序全部结束时开始,将原有已过的诉讼时效重新进行计算:
(首先是)当权利人直接向义务方提出其要求偿还债务的请求;
(第二点则是)义务方也明确表示愿意尽快地履行自己的债务;
(接下来是)权利人发起了正式的诉讼或是提交了相关的仲裁申请;
以及(第四个要点)与前述发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果的其他特别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