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拆迁协议应明确包含以下八项关键内容:
首先,必须填写各方
当事人的基础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
出生地以及
身份证号等;
其次,对商铺所在地进行精确描述且要注明其详细地址。
再者,需要清晰详尽地表述
拆迁补偿的具体方式,例如货币补偿或非货币评估方法。
接下来是针对因
拆迁而导致的停工停业损失的
赔偿事宜,这部分内容也须在协议中明确列出。
此外,还需确定补偿总额,包括
安置房屋的面积和安置区域的明确地址等等。
具体来讲,安置房屋的面积和
产权归属问题都应在此次
拆迁协议中予以明确。
再谈谈商铺搬迁的时间安排,以及迁入新址的过渡方法及期间也是协议的重要条款之一。
此外,我们还需要设定相关
违约责任,并提前进行预警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购买城市中的
小产权房来说,若该房产被判定为
违章建筑,那么在实施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
经济补偿;
反之则会根据法律规定获得合理补偿。
同时,城市或县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义务依据相关
法规强化对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管,对于任何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均应有法可依地进行
处罚。
最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做出
房屋征收决策之前,必须依法委托有关部门先对征收区域内尚未注册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详细调查,确认其性质并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那些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或是未超过授权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应予补偿;
相反,对于被判定为违章建筑或
逾期使用的临时建筑,则无法获得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将与被拆迁人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就涉及到补偿方式、
补偿金额与支付日期、用于产权交换房屋的位置以及面积大小、搬迁费用、临时居住费用或者周转用房、暂停营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以及过渡期等内容达成共识并签署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签署之后,任何一方出现未能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情况,另一方可依法发起
诉讼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
起诉讼。